首页 > 房产家居 > 最新!2026 青岛买房政策一览

最新!2026 青岛买房政策一览

发布于:2026-01-13 14:36:14 作者: 阅读:

在房地产市场持续优化调整的背景下,青岛于 2025 年推出一系列力度空前的购房支持政策,从多子女家庭精准补贴到住房 “以旧换新”,从贷款利率下调到交易流程简化,以组合拳式政策为购房者打通 “安居优居” 新通道,以下是 2026 年青岛买房最新政策全梳理。

商品住房购房核心松绑政策

青岛已实现全域取消限购限售,自 2023 年 9 月 11 日起,全市范围内不再设置商品住房限购限制,本地、外地居民均可自由购房,且商品住房只要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直接上市交易,无任何限售期限要求。
同时青岛全面取消落户门槛,全市范围内买房、租房均能办理落户,房屋产权登记无需注销,就连商用类型的房屋也可作为落户依据,彻底打破户籍购房的相关壁垒。

商业贷款政策

青岛商业贷款实行低首付、低利率政策,且首套认定按区(市)执行 “认房不认贷”。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为 15%,贷款利率 3.05%,按照当前 LPR3.50% 减 45 个基点计算;二套住房同样执行首付 15%、利率 3.05% 的标准,与首套一致;三套住房首付比例为 30%,贷款利率 3.40%,按照当前 LPR3.50% 减 10 个基点计算。
首套房认定标准为居民家庭在所购住房的区(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均可按首套住房认定,本地、外地居民家庭均适用这一标准。此外,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时,住房套数认定会核减 1 套住房,享受更优惠的套数认定政策。

带押过户政策

针对已抵押的存量房交易,青岛推行带押过户政策,申请办理已抵押存量房转移登记时,卖方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直接完成房屋过户、再次抵押和新贷款发放等全部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无缝衔接,大幅降低二手房交易的资金压力和时间成本。

公积金贷款政策

青岛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低至 15%,利率同样处于低位,且对多子女家庭有专项优惠。首套住房首付 15%,贷款利率分年限执行,五年以下为 2.1%,五年以上为 2.6%;二套住房首付也是 15%,五年以下贷款利率 2.525%,五年以上 3.075%,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购买二套房,可按照首套房贷利率计算,五年以上为 2.6%;若所购住房所在区(市)已有二套及以上住房,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则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基础标准和多重上浮规则,个人最高可贷 66 万,夫妻双方最高可贷 110 万。多子女家庭可贷额度上浮 30%,上浮后个人 78 万、双方 130 万;购买现房商品房贷款额度可上浮 10%;高品质住宅、绿色建筑贷款额度可上浮 30%;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存公积金满 2 年的,可贷额度上浮 10%,以上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个人可贷 110 万,夫妻双方最高可贷 170 万。贷款额度具体计算需参考三个维度,分别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15 倍(夫妻双方可叠加)、缴存基数 × 还款系数 30%×12× 贷款年限(夫妻双方可叠加),最终贷款额度取这三个维度计算结果的最低值。
公积金贷款的首套认定与商业贷款一致,购房家庭在所购住房区(市)范围内无住房的,新购住房办理贷款可按首套房认定,多子女家庭二套房可按照首套房计算。申贷条件为公积金账户连续正常足额缴存 6 个月(含)以上;贷款年限方面,男性不超过 68 岁,女性不超过 63 岁,或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5 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 50 年。
公积金首付提取范围也有所放宽,购买新房时,购房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且不限购房套数;购买首套、二套新房(包含保障性住房)时,还可申请提取购房人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的公积金支付首付。

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政策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期间,青岛对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发放购房补贴,具有青岛户籍的二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可获 5 万元补贴,三孩家庭可获 10 万元补贴,补贴以货币形式发放,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申领补贴需满足多项条件,家庭生育的子女需符合生育时的相关政策规定;2016 年 1 月 1 日起生育二孩的家庭,现有 2 个以上子女且子女均为青岛户籍,夫妻至少一方为青岛户籍;2021 年 5 月 31 日起生育三孩的家庭,现有 3 个以上子女且子女均为青岛户籍,夫妻至少一方为青岛户籍;多子女家庭需在规定时间内以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义在青岛购买新建商品房,与房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房源包含产权型人才住房,不含拆迁安置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孩次认定口径按提交申请时家庭现有子女数确定,一经确定不受此后家庭、孩次变化影响,收养或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按相关法律文书认定是否计入家庭子女数。初婚家庭按实有子女出生日期先后计算孩次;再婚家庭中,原家庭均未生育的比照初婚家庭认定,有子女的则将再婚前抚养子女与再婚后共同生育、收养子女合并计算孩次;符合政策的多胞胎生育按子女出生时间顺延计算孩次;离异或配偶死亡单方抚养子女的,比照初婚家庭认定孩次,该认定口径仅适用于此次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

住房 “以旧换新” 政策

青岛住房 “以旧换新” 的参与房屋为成套二手住房,要求房龄按不动产权证记载的竣工日期计算不超过 20 年,房屋产权清晰,无交易限制,可自由上市,且周边交通、医疗、教育、生活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物业管理规范。参与以旧换新的被收购房屋产权人,须同步购买青岛新建商品住房,且新购商品住房的建筑面积大于二手住房建筑面积,或总价格高于二手住房的收购总价格。
申请方式为线上办理,换房人可登录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住房以旧换新” 专区进行注册登记,提交旧房的房屋产权和个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即可。

保障性住房政策

青岛保障性住房重点保障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申请人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由夫妻双方(含离异、丧偶)及未成年子女组成,单身申请人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 20 岁、男 22 岁)的未婚人员,或离异、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申请保障性住房需满足三个核心条件,每个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家庭申请人至少 1 人具有青岛户籍,单身申请人需具有青岛户籍,引进人才及公交、环卫、快递、家政等城市一线基础公共服务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户口登记在青岛乡镇的农业转移人口也可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青岛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2023 年该数值为 35.3㎡,后续按统计部门数据调整,对应单身、两口、三口、四口之家的申购面积限制分别为 35.3㎡、70.6㎡、105.9㎡、141.2㎡,申请家庭持有的农村宅基地面积,不计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通过轮候库内挂牌转让或政府回购的方式循环使用。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后,可在轮候库内挂牌转让;办理不动产权证满 3 年后,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可申请由政府指定实施主体兜底回购,回购价按照原购房价款加利息、减房屋折旧的方式核算。
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声明:青岛媒体网的部分内容由官方发布(作者为官方标识),大部分来源于网络转载或用户投稿发布。青岛媒体网对网络转载和用户投稿的内容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本站发布或转载了您未经允许的内容,请即刻联系18765968651或发送邮件至 153532180@qq.com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相关内容。

标签:

相关文章

评论

发表评论

新媒体邀约

首页
媒体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