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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青岛楼市新政再加码

发布于:2025-07-04 13:33:28 作者: 阅读:
记者从青岛政务网获悉,
6月26日,
青岛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优化调整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稳市场促消费作用,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研究决定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贷款支持政策叠加限额。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购买高品质住宅、绿色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商品房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7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10万元。

 

二、调整还贷能力系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由30%调整为40%。

 

调整后的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40%)×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40%)×12×额度计算年限。

 

三、优化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我市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30%确定;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市)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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