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岛楼市最新政策汇总(5.21更新)
限购政策:2023年9月11日,青岛市调整住房限购区域。将市南区、市北区 (原四方区域除外) 移出限购区域,全域取消限购政策。
限售政策:2023年9月11日,青岛市优化住房上市交易年限。在本市范围内,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可上市交易。
2024年5月31号青岛市住建局发布:推出按区(市)“认房不认贷”政策,将首套认定范围由全市缩小至区(市),居民家庭只要在购房所在区(市)无房,即可享受首套首付比例、贷款利率下调等优惠政策(例:在市北区有两套住房,崂山区没有,那么在崂山区购房依旧能享受到首套房的优惠政策)注意:加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我市二孩及以上家庭新购住房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如非首套房,在住房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住房。
二、青岛最新房贷利率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统一房贷最低首付比例,
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住房公积金贷款参照执行。
商业地产贷款利率:
一、基准利率
利率水平:4.2% 定价方式为“LPR+60基点”(当前5年期以上LPR为3.5%,加基点后为4.2%)
首付比例:最低50%,与购买套数无关(无论首套、二套均需50%)
贷款期限:最长10年
二、政策补充说明
适用范围:商铺、公寓、写字楼等商业性质房产
贷款限制:不可叠加使用公积金贷款
三、商业贷款年限确定
1、一般要求房龄在40年内,与房龄有关最长贷款年限计算:(房龄)
贷款年限+房龄≤70年(各个银行间有差异,最高可达到80年)。
2、一般可至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与借款人年龄有关最长贷款年限计算: (年龄)(这个政策具体银行可根据客户情况适度放宽,仅供参考)
贷款年限+借款人年龄<75周岁(各银行间有差异)。
最长不超过30年 ,非居住用房(商业)最长贷款年限10年 。
四、青岛购房税费明细(最新)
五、公积金政策汇总(最新)
1、公积金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以及补充规定:
1.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我市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
2.购买我市新建高品质住宅或达到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商品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截至2025年5.21号,青岛市已经有17个符合标准的项目,省级4个,市级13个,文章末尾标注)
3.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正常缴存满2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范围内上浮。
4.购买我市商品房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上浮贷款10%。
6.加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市)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认定,执行首套房政策
2、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人及其配偶均符合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3、公积金提取问题汇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需要提供相应的购房合同、发票等材料。
(2)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还贷提取):首次提取时需提供借款合同、还款明细等材料,之后再次申请时只需提供还款明细。
(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上限根据政策调整。(此条注意:租赁提取金额1.6-3W之间,不会的朋友可以SI我,后台发消息或者评论)
(4)离休、退休:职工离休、退休后,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此类情况下,职工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6)其他特定情形:如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阶段性支持政策(重点):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10月发布:
将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由阶段性政策调整为常态化政策,支持范围扩大至家庭第二套住房。购买岛城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所购房屋属于家庭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还可申请提取购房人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交首付,助力解决缴存人购房首付“筹款难”的问题。
4、购买保障房公积金特殊优惠
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
5、异地公积金政策调整
(1)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或作为配偶参与申贷的,取消本市户籍限制,无需提供户籍材料,贷款最高次数由一次调整为两次。
(2)借款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名下首套或者二套,第三套及以上不再受理贷款,全国范围内公积金贷款过两次的不再受理贷款。
(3)公积金货款次数根据“货款总览査询”及征信査询次数,判断职工家庭在全国范围的公积金贷款次数,对于次数超限(2次)或存在未清在途贷款的不予受理一-所谓套数是指青岛范围内有无住房。
(4)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异地贷款或作为配偶参与中贷的,除需提供我市规定的公积金申贷材料外,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及申贷时前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6、公积金其他内容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确定。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2024年7月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上限为32310.25元
下限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为2200元
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2010元。
六、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
“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额的计算公式为: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二、对于出售多人共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
(新政策)
“一、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目前退税政策已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七、首套二套认定标准
青岛推出按区(市)“认房不认贷”政策,将首套认定范围由全市缩小至区(市)。居民家庭只要在购房所在区(市)无房,即可享受首套首付比例、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等优惠政策。
青岛执行按购房行政区(如李沧区、城阳区、市北区等)认房不认贷。
八、人才购房优惠政策补贴 最新
1.发放青年人才购房券。对符合青年人才一次性安家费发放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家庭唯一住房)的,在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的基础上,再分别按照博士10万元、硕士5万元标准发放有效期为一年的购房券,用于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款。该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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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放宽申请产权型人才住房学历条件。将申请产权型人才住房的学历条件放宽至非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3.推出人才购房定制化金融产品。
鼓励商业银行推行“人才安居贷”等专项金融产品,为人才购买商品住房、人才住房以及装修房屋、购置家具家电提供利率、额度、还款方式等多元化金融优惠支持。
申领范围
(一)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就业创业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
(二)2020年4月20日(《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印发之日)及以后,首次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以下简称“两区”)就业创业的毕业三年内外籍及港澳台研究生。
补贴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不含)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不含)以下,以申报时实际年龄为准。
②申请人须为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在“两区”就业创业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
③在我市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的,须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青创业的,须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个体工商户1年及以上,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申请人须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④申请人须于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购房时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未办理合同网签备案的,以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证书时间为准)。
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
购买二手商品住宅的,须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申请人未婚的,所购商品住宅须为个人在青唯一商品住宅,且产权为申请人单独所有;
申请人已婚的,所购商品住宅为夫妻在青唯一商品住宅,产权为申请人或配偶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
⑤安家费每人只可享受一次。对申请人夫妻双方同时具备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分别享受。
⑥申请人已享受本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博士后安家补贴的,不再享受安家费;申请人已享受安家费的,申请上述补贴时,按就高原则予以扣减;申请人已享受过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人员,符合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申请安家费,已申领的住房补贴在安家费中予以扣减;申请人及配偶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再享受安家费;申请人及配偶已分配租赁型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应退出后方可申请安家费。
十、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最新)
2025年4月29日青岛住建局发布: 发放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
具有我市户籍的二孩、三孩家庭,于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二孩家庭5万元、三孩家庭10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发放。
内容较多可以看看小编之前的文章:青岛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详细解读!以旧换新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免租金等政策解读 有详细的政策内容。
十一、青岛在售高品质住宅明细(14+3)
一、省级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4个)
1.中德生态园—弗莱·德建公元
作为生态示范社区,强调绿色建筑和低碳技术应用,集成智能化管理系统。
2.中德生态园—绿色公元
以“零碳社区”为目标,采用可再生能源和生态循环设计。
3.中德·绿色恬园零碳社区
融合德国先进技术,注重社区公共空间与自然环境的互动。
4.绿城·文澜锦园
精装交付,园林景观以东方美学为核心,配备全龄化活动设施
二、市级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13个)
海信系项目
1.海信悦澜山 2.海信璞悦 3.海信璟悦 4.海信君玺 5.海信臻悦
银丰系项目
6.银丰玖玺城·珺府 7.银丰御玺 8.银丰玖玺臺
其他重点项目
9.越秀青铁·和樾府 10.瑞源名嘉荷府 11.唐岛湾·君汇
12.住宅智能制造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
13.住宅智能制造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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