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前的“百年好合”:那些登报的婚恋宣言
发布于:2026-05-28 11:45:54 作者: 阅读:
1902年11月,一位来自广州番禺龙溪乡的32岁女子李玉彩,登上了《青岛官报》的结婚公告——她要和德国商品检验员马克斯·约翰内斯·赫尔曼·卡尔·布莱顿费尔德结为夫妻。这则跨越国籍的结婚公告,像一颗石子投入胶州湾,在百年前的青岛漾开了不一样的婚恋涟漪。
下面,让我们根据市南区档案馆的馆藏档案,去看看上世纪初青岛的那些婚恋宣言。一纸公告
在青岛的三对德国夫妇
20世纪初的青岛,作为德国租借地,汇聚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侨民。若在青岛办喜事,在《青岛官报》上发布结婚公告,是“法定流程”。
根据1900年《保护地法》第7条规定:“在保护地的结婚和个人婚姻状况认证适用1870年5月4日公布的法律第2—9条、第11条、第12条和第14条的相应规定”,且“结婚和个人婚姻状况认证由帝国总理授权”。1901年的官方通告进一步明确:胶澳殖民地的皇家民政长、法官等官员,有权为包括非中国人、外国籍在内的所有人员认证婚姻,而登报公告,是婚姻生效的必要环节。
每一则公告都严格遵循格式:先列明双方的姓名、职业、出生地点、年龄、居住地,再追溯父母的身份与现状,最后郑重宣布“婚约按照1870年5月4日颁布的法律规定在本官员前缔结”,并标注发布地点(青岛)与官员签名。这种近乎刻板的流程,恰恰体现了当时婚姻的严肃性——它不仅是个人情感的结合,更是受法律保护的社会契约。多元面孔
正在跳舞的德国男女搭档
从留存的档案看,1902年仅7条结婚公告,1907年则多达47次,随着在青外籍人口的增加,这份“婚恋宣言”的发布频率也越来越高。这反映德国殖民者在胶澳的人口逐渐增加,殖民统治从初期的军事占领向常态化社会管理过渡。
与此同时,查看这些登报的婚恋宣言,可以发现百年前在青外籍群体的人生百态。
李玉彩与布莱顿费尔德的婚姻并非个例。1902年,德国商人汉斯·瓦尔特·提图斯·冯·柯斯洛夫斯基娶了日本女子Haru Yashina(又名米妮·弗林特);1905年,青岛钳工师傅赫尔曼·迪克曼的新娘是来自香港的奥古斯特·熏罗克。他们因殖民统治带来的人口流动相遇,在青岛组建起跨越国籍的家庭。
1906年《青岛官报》上的一则结婚公告,男方为28岁的采矿工长弗利茨·海德迈耶尔,女方是23岁的丽娜·亨瑟莱特
公告里的主角,大多是在青岛各行各业扎根的外籍职场人:有建筑绘图员、火车司机、港务长助理,也有传教士、饭店老板、商品检验员。他们的居住范围,除青岛市区外,坊子(煤矿产区)、洪山、张店、淄川(铁路沿线)、诸城(传教区域)、芝罘等周边区域也有婚姻记录,体现德国殖民者的活动已深入工矿、交通、传教等殖民地经济与文化领域。比如,1906年,坊子的采矿工长弗利茨·海德迈耶尔,娶了多特蒙德附近的丽娜·亨瑟莱特;1907年,张店的火车司机爱德华·舒曼,与索莫费尔德的劳拉·梅尔腾斯结为连理。他们因工作来到中国,最终在这片异乡找到相伴一生的人。
也有不少公告记录着平凡人的温暖婚恋。1903年,青岛屠宰场车间管理员阿尔伯特·卡尔·威廉·舒茨,和同样在青岛生活的玛塔·拉法斯卡结婚;1904年,饭店老板尤利乌斯·威廉·保罗·里希特,迎娶了伯恩堡的贝尔塔·威廉娜·埃尔莎·波亚克。没有波澜壮阔的背景,只是两个普通人在异乡选择彼此,开启平凡的生活。两种婚恋
德国人迪特尔拍摄的中国妇女
当外籍人士在报纸上发布结婚公告时,青岛本地的婚恋习俗则是另一番模样。 根据《胶澳志·民社志·风俗》记载,“市内居民,因籍贯、教育、宗教之别,稍有异同。”一般情况下依旧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婚前往往素不相识。传统六礼虽名称有变化,但流程依旧完整:男方要送媒柬、庚贴和衣饰,俗称“下插戴”;聘礼根据家境而定,贫者送二十千制钱,富者则可能是十倍之多。新娘的服饰由男方准备,女方则要送妆奁到男方家,称为“过妆”。
迎娶之日,新郎要亲自到女方家迎接新娘,行奠酒之礼,寓意古时的奠雁。新娘入门先拜神祇“告天地”,入房进食“坐帐”,三朝后才拜谒翁姑亲长,结婚四日后再随丈夫回门。
一边是遵循法律、公开透明的登报公告,一边是讲究礼制、父母主导的传统婚俗,两种婚恋模式在青岛共存,无声诉说着殖民时期中西文化的碰撞与交融。
《胶澳志·民社志·风俗·婚姻》
今天走在上街里,从总督府到安娜别墅,从火车站到青岛国际俱乐部旧址,那些老建筑、老街巷里或许还留着当年新人走过的痕迹。
这些泛黄的官报公告,不是冰冷的历史条文,而是一个个鲜活的人:
有背井离乡来青岛的建筑师,有跨越山海来做生意的商人,还有勇敢跨国相爱的年轻人——他们的故事,成了青岛多元历史里温暖的一笔。
下面,让我们根据市南区档案馆的馆藏档案,去看看上世纪初青岛的那些婚恋宣言。
一纸公告
青岛婚恋“规定动作”
在青岛的三对德国夫妇20世纪初的青岛,作为德国租借地,汇聚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侨民。若在青岛办喜事,在《青岛官报》上发布结婚公告,是“法定流程”。
根据1900年《保护地法》第7条规定:“在保护地的结婚和个人婚姻状况认证适用1870年5月4日公布的法律第2—9条、第11条、第12条和第14条的相应规定”,且“结婚和个人婚姻状况认证由帝国总理授权”。1901年的官方通告进一步明确:胶澳殖民地的皇家民政长、法官等官员,有权为包括非中国人、外国籍在内的所有人员认证婚姻,而登报公告,是婚姻生效的必要环节。
每一则公告都严格遵循格式:先列明双方的姓名、职业、出生地点、年龄、居住地,再追溯父母的身份与现状,最后郑重宣布“婚约按照1870年5月4日颁布的法律规定在本官员前缔结”,并标注发布地点(青岛)与官员签名。这种近乎刻板的流程,恰恰体现了当时婚姻的严肃性——它不仅是个人情感的结合,更是受法律保护的社会契约。
多元面孔
婚恋里的人生百态
正在跳舞的德国男女搭档从留存的档案看,1902年仅7条结婚公告,1907年则多达47次,随着在青外籍人口的增加,这份“婚恋宣言”的发布频率也越来越高。这反映德国殖民者在胶澳的人口逐渐增加,殖民统治从初期的军事占领向常态化社会管理过渡。
与此同时,查看这些登报的婚恋宣言,可以发现百年前在青外籍群体的人生百态。
李玉彩与布莱顿费尔德的婚姻并非个例。1902年,德国商人汉斯·瓦尔特·提图斯·冯·柯斯洛夫斯基娶了日本女子Haru Yashina(又名米妮·弗林特);1905年,青岛钳工师傅赫尔曼·迪克曼的新娘是来自香港的奥古斯特·熏罗克。他们因殖民统治带来的人口流动相遇,在青岛组建起跨越国籍的家庭。
1906年《青岛官报》上的一则结婚公告,男方为28岁的采矿工长弗利茨·海德迈耶尔,女方是23岁的丽娜·亨瑟莱特
公告里的主角,大多是在青岛各行各业扎根的外籍职场人:有建筑绘图员、火车司机、港务长助理,也有传教士、饭店老板、商品检验员。他们的居住范围,除青岛市区外,坊子(煤矿产区)、洪山、张店、淄川(铁路沿线)、诸城(传教区域)、芝罘等周边区域也有婚姻记录,体现德国殖民者的活动已深入工矿、交通、传教等殖民地经济与文化领域。比如,1906年,坊子的采矿工长弗利茨·海德迈耶尔,娶了多特蒙德附近的丽娜·亨瑟莱特;1907年,张店的火车司机爱德华·舒曼,与索莫费尔德的劳拉·梅尔腾斯结为连理。他们因工作来到中国,最终在这片异乡找到相伴一生的人。
也有不少公告记录着平凡人的温暖婚恋。1903年,青岛屠宰场车间管理员阿尔伯特·卡尔·威廉·舒茨,和同样在青岛生活的玛塔·拉法斯卡结婚;1904年,饭店老板尤利乌斯·威廉·保罗·里希特,迎娶了伯恩堡的贝尔塔·威廉娜·埃尔莎·波亚克。没有波澜壮阔的背景,只是两个普通人在异乡选择彼此,开启平凡的生活。
两种婚恋
中西习俗的碰撞
德国人迪特尔拍摄的中国妇女当外籍人士在报纸上发布结婚公告时,青岛本地的婚恋习俗则是另一番模样。 根据《胶澳志·民社志·风俗》记载,“市内居民,因籍贯、教育、宗教之别,稍有异同。”一般情况下依旧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婚前往往素不相识。传统六礼虽名称有变化,但流程依旧完整:男方要送媒柬、庚贴和衣饰,俗称“下插戴”;聘礼根据家境而定,贫者送二十千制钱,富者则可能是十倍之多。新娘的服饰由男方准备,女方则要送妆奁到男方家,称为“过妆”。
迎娶之日,新郎要亲自到女方家迎接新娘,行奠酒之礼,寓意古时的奠雁。新娘入门先拜神祇“告天地”,入房进食“坐帐”,三朝后才拜谒翁姑亲长,结婚四日后再随丈夫回门。
一边是遵循法律、公开透明的登报公告,一边是讲究礼制、父母主导的传统婚俗,两种婚恋模式在青岛共存,无声诉说着殖民时期中西文化的碰撞与交融。
《胶澳志·民社志·风俗·婚姻》
今天走在上街里,从总督府到安娜别墅,从火车站到青岛国际俱乐部旧址,那些老建筑、老街巷里或许还留着当年新人走过的痕迹。
这些泛黄的官报公告,不是冰冷的历史条文,而是一个个鲜活的人:
有背井离乡来青岛的建筑师,有跨越山海来做生意的商人,还有勇敢跨国相爱的年轻人——他们的故事,成了青岛多元历史里温暖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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